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年7月1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0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7月10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7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
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7 月 5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7 月 5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南丰镇兴园路88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
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场。
(5)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南丰镇兴园路88号,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人:孙军/联系电话:0512-58983911/邮箱:sunjun@jlsports.com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51
2、投票简称:“金陵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
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
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
照自己的意愿投 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