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本所
作为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深粮集团”)重组的
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所提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并出具相关说明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三、标的资产财务数据
问题 1 关于应收账款
标的公司模拟财务报表显示,2016-2018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分别为 1.59 亿
元、1.17 亿元和 2.89 亿元。请你公司:(1)说明标的公司 2018 年一季度公司应
收账款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对比同行业
上市公司,说明应收账款水平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与行
业保持一致。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1)补充说明标的公司 2018 年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大的原因及合理
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2018 年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大主要系标的公司应收储备服务款项余
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即 2018 年 3 月 31 日应收储备服务款项余额为 1.54 亿元而
2017 年末及 2016 年末均为零。
标的公司根据每月储备任务实际完成情况以及《深圳市政府粮食储备费用包
干操作规程》、《深圳市食用植物油政府储备费用包干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确
认当月储备粮油服务收入,如储备服务款项尚未收到,标的公司确认相应应收账
款。由于 2018 年上半年储备服务款项于 2018 年 5 月收到,故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及 2016 年末大幅增加。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如下: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
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占应收款项余额的10%(含10%)以上的款项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
计提方法
其归入类似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
准备。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
组合 1:账龄分析
账龄分析法 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
组合
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押金、备用金、关联方往来及来自政府的应
组合 2:特定对象 不计提坏账准
收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很小,对该组合不
组合 备
计提坏账准备
②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账龄
(%) 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同) 1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至5年 50
5 年以上 8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
的理由 收回款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法 的差额进行计提
依据政府信用及历史收款数据显示,2016 年度储备服务款项于 2016 年 5 月、
8 月、9 月、12 月收回;2017 年度储备服务款项于 2017 年 3 月、8 月收回;2018
年上半年粮油储备政府服务收入款项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收到。应收储备服务收
入款项属于来自政府的应收款项,其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故储备服务款项按
照特定对象组合依据,不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 2018 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增长较大其原因具
备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补充说明应收账款水平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坏
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与行业保持一致。
【回复】
标的公司 2016 年及 2017 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20%、1.11%,
周转较快,应收账款水平符合粮油贸易行业特征,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
比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度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营业收入 比重 营业收入 比重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健米业 14,219.53 275,960.62 5.15% 10,828.47 221,723.19 4.88%
西王食品 40,082.38 561,834.13 7.13% 54,713.03 337,522.23 16.21%
东凌国际 2,848.41 153,577.03 1.85% 2,304.52 239,995.48 0.96%
东方集团 9,318.76 795,209.69 1.17% 4,222.02 634,319.57 0.67%
深粮集团 11,653.47 1,051,710.66 1.11% 15,914.91 721,964.45 2.20%
2016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处于可比公司中间水平,2017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低于上述四家可比公司,但是与可比公
司东方集团差异不大。综上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
差异。
标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坏账准备的计提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100万以上;
2、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
1 年以内计提 1%;
1-2年计提 10%;
000639 西王食品
2-3年计提 30%;
3-4年计提 50%;
4-5年计提 80%;
5年以上计提100%。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 金额标准:单项金额超过100
万的应收账款和单项金额超过50 万的其他应收款;
2、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
000893 东凌国际 1年以内计提 5%;
1-2年计提 10%,
2-3年计提 40%,
3 年以上计提 8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坏账准备的计提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 金额标准:金额100万以上;
2、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
1年以内计提 2%;
1-2年计提 10%;
600127 金健米业
2-3年计提 20%;
3-4年计提50%;
4-5年计提 80%;
5年以上计提100%。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500万以上;
2、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
1年以内计提 0.5%;
1-2年计提 1%;
600811 东方集团
2-3年计提 20%;
3-4年计提 40%;
4-5年计提 80%;
5年以上计提100%。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占应收款项余额的
10%(含10%)以上的款项;
2、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
1年以内计提1%;
深粮集团
1-2年计提10%;
2-3年计提30%;
3-5年计提50%;
5年以上计提8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
重大差异。
【会计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水平符合行业特征,坏账准备计提
政策与行业保持一致。
(本页无正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