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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关于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2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于 2018 年
06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8 年 07 月 0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06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49)
    2018 年 06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直接持有
90,261,952 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22.75%)提交的《关于增加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本着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原则,提议将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收购工
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具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0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既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
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志方先生合计持有 90,261,952 股公司股份,持
股比例为 22.75%,其作为临时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有所变动,
但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
事项均保持不变。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07 月 04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07 月 0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07 月 03 日 15:00 至 2018
年 07 月 0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8 年 06 月 28 日(星期四)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7、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06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
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方式》;
          1.02《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1.0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06《回购股份的期限》;
          1.07《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收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一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 案 名 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2.00                                                                   √
                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3.00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4.00                                                                   √
                收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 年 07 月 03 日(星期二)9: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张公路 19 号
    邮编:2141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张利乾
    联系电话:0510 -- 83709871
    传真号码:0510 -- 8370987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一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钩
                        提 案 名 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0                                                    √
         本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3.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4.00                                                    √
         本次收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选票栏中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
不打“√”视为弃权,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
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31
       2、投票简称:宝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
                                     提 案 名 称               该列打钩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
         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2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7    《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2.00                                                      √
                 次回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3.00                                                      √
                 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
                  次收购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07 月 0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07 月 0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07 月 0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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