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6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以公司对天津鑫天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同时由公司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华科新能(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万兆慧谷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董事张良、徐彬、程东海、张敏、何文兵,非关联董事不足三名,该议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公告编号:2018-029
三、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