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与刘里、海南亚希
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
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作出《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5民初11419
号)。公司对此判决结果不服,于2018年6月20日提起上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诉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1(一审被告):刘里
被上诉人 2(一审被告):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3(一审被告):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4(一审被告):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
二、上诉起因
公司就与刘里、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洋浦嘉润
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的受理及一
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9 日、2018 年 6 月 7 日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053)。公司对上述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提起上诉。
三、上诉请求
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判决被上诉人依《股权转让协议》、《房
地产抵押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及抵押登记。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已汇总公布于公司定期报告。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上诉暂处于受理阶段,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