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21 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内容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以紧急会议的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
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
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结合自身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拟采用回购股份的方式,传达公司成长信心。
2、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则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1、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 12.00 元/股)。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回
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2、回购期内分红送转的价格调整方法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拟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1、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
2、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
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的条件
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333,333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比例约 0.9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
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
完毕: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
100 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
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登载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登载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独
立意见》。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
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公告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
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
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8 年 7 月 9 日(星期一)14:30 时在公司 1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