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发表如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和“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募
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证券代码:300519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杜守颖 沈红波 吕圭源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