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7:00 在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 19 号超华科
技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
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梁健
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
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需要,经董事长、总裁梁健锋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寿
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发生变动,为更好地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做出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 梁健锋 梁健锋、赵先德、梁宏
提名委员会 赵先德 赵先德、邵邦利、梁健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邵希娟 邵希娟、赵先德、范卓
审计委员会 邵邦利 邵邦利、邵希娟、王旭东
公司治理委员会 邵邦利 邵邦利、邵希娟、王旭东
调整后: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 梁健锋 梁健锋、赵先德、梁宏
提名委员会 赵先德 赵先德、邵邦利、梁健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邵希娟 邵希娟、赵先德、张士宝
审计委员会 邵邦利 邵邦利、邵希娟、张士宝
公司治理委员会 邵邦利 邵邦利、邵希娟、梁宏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吴寿强先生简历
吴寿强,男,1962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公司全
资子公司广州泰华多层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梅州泰华电路板有限公司监事;
自 1982 年以来,历任广东省平远县造纸厂生产股长、副厂长、厂长、平远县石正
镇党委书记、平远县招商办主任、平远县工业局、经贸局副局长、广东荻赛尔机
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副总裁、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吴寿强先生自 2018 年 5 月辞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
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吴寿强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较为熟
悉,具有丰富的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因此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寿强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吴寿强先生在任监事期间和离任监事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吴寿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
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