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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星:关于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2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 5 月 24 日,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
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 217 号)。针对函中问询的事项,
回复如下:
     1、你公司本年营业收入为 3.66 亿元,同比增长 105%,本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1,097 万元,同比增长 138%。请结
合行业经营环境、你公司重要建造合同建设情况等说明本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增长的原因。
     回复: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石油石化行业、新型煤化工等能
源行业的大型建设项目提供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服务,公司在努力稳定石化
行业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行业外市场,涉足公路、桥梁和环保治理工程领域。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
     第一,为拓展公司在工程设计行业的业务,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
的需要,使公司发展成为勘察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综合服务商,2017 年 7 月 1 日,
公司完成对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德”)51.00%股权的
收购。2017 年公司合并报表来自于天津中德的营业收入为 4,173.18 万元、净利
润为 683.45 万元。
     第二,公司在新行业、新客户、海外项目的拓展取得较好成绩。如公司在
新疆开拓的呼图壁县 X153 岔口-阿克齐村-X146 岔口公路改建工程 2017 年实现
收入 2,640.73 万元,公司在文莱开拓的达鲁萨兰国 PMB 石油化工桩基检测项目
2017 年实现收入 1,186.28 万元,公司在山西潞安高硫煤基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
体化项目 2017 年实现收入 8,334.45 万元。
     第三,公司岩土工程业务的毛利率从 2016 年的 1.86%恢复至 2017 年的
24.76%,使得 2017 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综上,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收购
了天津中德,在公路领域、海外项目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以及岩土工程业务的毛
利率有所增长等因素所致,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
    2、你公司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30万元,同比下降401%,
请说明在你公司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下滑的原因。
    回复: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30万元,同比下降401%,公
司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出现下滑,经核实,原因如下:
    (1)2017年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上年明显增加,2017年收到8,962.16万
元,2016年收到1,904.70万元,增加了7,057.46万元,而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不
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由此导致本公司在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
入并未增加。
    (2)本公司2017年新增工程项目较多,甲方一般按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
进度款的审批要经一定的审核程序,要比工作量确认滞后,造成了部分项目进度
款支付不及时,甚至形成跨期支付,例如2017年的山西潞安高硫煤基清洁利用油
化电热一体化项目,此项目在2017年6月完工,形成应收账款9251.24万元,2017
年回款3200万元,2018年一季度回款2300万元;鹿邑县S209线道路改建工程问礼
大道段项目,2017年11月完工,形成应收账款2807.16万元,当年未回款,2018
年一季度回款1000万元;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桩基工程二标段项目,
   2017年12月完工,形成应收账款1643.83万元,当年未回款,2018年一季度回款
   1017.48万元。新项目的增加以及付款滞后,造成本期应收账款大幅增加,2017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4,490.28万元,比年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1,669.14万元
   增加了12,821.13万元。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工程结算和款项收付周期受客户内部审核程序影
   响而拉长,而原料采购和劳务分包支出部分需公司提前垫付,公司承做较多岩土
   工程施工项目,原材料采购一般采用款到发货的付款方式,公司前期垫付的资金
   较多。公司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2016年增加7,348.02万元。
         近两年,公司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现金流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营业总收入                      36,593.39      17,835.79    18,757.60     105.17%
净利润                           1,096.69         460.46      636.23      138.17%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44,490.28      31,669.14    12,821.13      40.48%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                 3,833.04         115.48     3,717.56    3219.23%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14,327.50       9,929.84     4,397.66      4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085.62      22,440.72      644.90        2.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15.79      20,767.77     7,348.02      3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0.17      1,672.95    -6,703.12    -400.68%
         综上,公司2017年现金流量净额下降较多的原因主要系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
   较多、部分大型项目回款周期拉长以及公司经营性付现增加所致,与公司实际经
   营状况相符。
         3、2017年你公司岩土工程业务毛利率为24.76%,2016年为1.86%,2015年
   为27.41%。请结合行业经营环境、销售及成本价格走势等因素,说明该业务毛
   利率存在较大波动的原因。
         回复:
         2017年公司岩土工程业务毛利率为24.76%,与2015年毛利率27.41%相比差距
   不大,但与2016年毛利率1.86%相比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2016年受个别项目的
   影响产生的,具体情况参见《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
   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7-037号),简述如下:
    由于个别项目的调整对岩土工程的毛利率影响较大,安庆分公司炼化一体化
丙烯腈扩建项目桩基工程合同额103,718,548元, 最终结算额85,658,054.31元,
此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部分签证工作量,同时得到了业主相关工程管理部门
的确认,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了营业收入,该项目完工后公司累计确认营业收
入94,965,788.10元,但结算时,因业主基建预算超概,对部分签证工作进行了
核减,最终结算额85,658,054.31元,我公司在收到结算书后对收入进行了调减,
调减额9,307,733.75元,同时对该项目施工费用余额1,280,017.77元转增为营业
成本,核减收入和调增成本合计影响毛利10,587,751.52元,按完工百分比法核
算,预计成本与项目最终实际成本存在差异是正常现象,差异率1.49%在合理范
围之内;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
站,由于甲方的原因该项目在施工过程发生部分工作内容变更,这部分工作内容
已经完成,但由于未拿到甲方对该部分工作量的确认依据(目前已报甲方,正在
审核中),由于有上述安庆项目的先例,年审时会计师按会计谨慎性原则,对该
项目下的存货成本4,883,425.20元计入了2016年营业成本中,受上述两个项目的
影响,造成了2016年岩土工程毛利率大幅下降。
    综上,公司岩土工程业务的毛利率受单个大型项目的影响较大,2015年、2016
年、2017年公司岩土工程业务的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该原因,与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相符。
    4、请结合你公司期末期初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变动情况,
核实你公司本年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是否准确。
    回复:
    2017年公司坏账准备政策未发生变更,公司按坏账准备政策充分计提了坏账
准备,本年坏账准备余额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        11,632,450.41         80,125,974.39     60,004,284.6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         565,330.20          5,384,854.62      4,332,145.50
    合     计           12,197,780.61         85,510,829.01     64,336,430.13
    其中,本公司于2017年7月并购的子公司天津中德在并表日的坏账准备余额
合计8,976,618.27元,此部分坏账准备于并表日之前产生,并未并入本期合并利
润表,由此导致本年计提的坏账准备与坏账准备余额变动额之间无勾稽关系。除
了上述新并入子公司天津中德外,其他合并范围内公司的坏账准备变动情况满足
勾稽关系,具体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 月 1 日
母公司                     9,727,106.09         63,314,455.72     53,587,349.63
新疆子公司                 1,613,659.67          1,613,659.67
保定实华子公司               783,059.73         11,532,140.23     10,749,080.50
文莱子公司                    61,875.36             61,875.36
天津中德子公司                12,079.76          8,988,698.03
      合      计          12,197,780.61         85,510,829.01     64,336,430.13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计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金额充分、
准确。
    5、你公司2017年年报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为17,888.74万元,2018
年一季报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为18,929.81万元,请核实上述两项金额
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
    公司披露的2018年一季报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与2017年年报中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不一致,是财务人员在编制一季报时出现差错,未将因
办理银行保函时银行质押的保证金扣除,2018年5月12日公司已在指定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更正公告,详见《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补充更正公告》(2018-023号)。
    6、你公司投资收益中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本年有发生
额,而你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0,请核实你公司是否存在持
有至到期投资,上述披露事项是否需要更正。
    回复:
    公司2017年的投资收益为6,591.41元,为子公司天津中德购买的理财产品产
生的收益。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中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
释,第68,投资收益表格中“项目”归类有误,公司将对相关事项进行更正并另
行披露。
      7、你公司本年前五大客户占比76.72%,去年为49.37%,请说明你公司客户
集中度提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对前五大客户的依赖。
      回复:
      公司2017年前5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10,475,453.71          30.19%
  2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83,344,523.69           22.78%
  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31,761,572.60            8.68%
  4            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           28,670,093.98            7.83%
  5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482,666.03            7.24%
 合计                   --                    280,734,310.01          76.72%
                             公司2016年前5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9,766,006.34         22.30%
  2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19,859,218.31         11.13%
  3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          12,142,790.09          6.81%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
  4                                               8,956,518.84          5.02%
                   名石化分公司
  5      山东蓝海领航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       7,334,693.18          4.11%
 合计                        --                  88,059,226.76         49.37%
      2016年,受国内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等下游市场景气度较低及同行业竞争
日趋激烈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实现收入的大型项目较少,全年仅实现营业收入
1.78亿元。另一方面,受我国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等下游行业运行管理体制、
自身规模及资金实力限制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来自中国石化集团及其关联单位的
营业收入占比较高,2016年前五大客户中前四名均为中国石化集团及其关联单
位,合计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9.37%。
      2017年国家对经济运行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在产能结构性
调整、供给侧改革的方面推动深层次的变革,使得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韧性显著增
强。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均在年内出现增长,行业投资
积极性加大。同时公司努力拓展公路、路桥及中石化系统外的客户,2017年前五
大客户中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河南省路桥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化系统外客户,合计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85%。
2017年,公司来自第一大客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收入为1.10亿元,占全年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19%,主要系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详细勘察项目、中科
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桩基工程二标段项目等。
    公司凭借其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承接中国
石化系统内项目,且近年来稳步推进系统外及其他行业客户的开发。结合下游行
业运行管理体制、发行人业务开展模式、综合竞争实力和中国石化集团系统外客
户开发情况来看,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对
前五大客户不构成重大依赖。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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