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9年8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沈懋兴董事长主持。
会议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出租车和商务小车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等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中"有顶灯出租营运车辆和商务小车"的折旧方法由6年双倍余额法变更为4年直线法,残值率由5%变更为1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09年4月1日,预计将减少2009年度固定资产折旧1285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出租车和商务小车资产特性及自然使用寿命等实际情况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