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冻结股权解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6 月 21 日,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 新执保 19 号)文件, 解除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国资”) 被冻结的 44,19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解冻日期 2018 年 6 月 20 日,被 解除冻结股权占其持股总数的 28.73%,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8%。目前公司剩余冻 结股份数为 0。 统众国资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53,815,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2%。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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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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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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