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参与受让黄山太平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参与受让黄山太平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 )56%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此次交易价格 以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平、合理、公允。本次股权转让遵循了公开、自 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高舜礼 陈 俊 郭永清 2018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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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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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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