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8
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4,215,1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0.124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持有(代表)股份 564,215,141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 50.124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563,803,670 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50.08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持有(代表)411,471 股,占截止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总股份 1,125,632,068 股的 0.0365%。国浩
律师(南宁)事务所岳秋莎、张咸文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梁君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7 名
董事、5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7 人,郑海军、黄新颜、杨旭东董事和秦伟独立董
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此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5 人,王静监事因其他公务不能出席本次大会,特
此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英强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王东 563,803,672 99.9270 是
1.02 杨旭东 563,803,670 99.9270 是
1.03 张毅 563,803,670 99.9270 是
1.04 周异助 565,469,030 100.2222 是
1.05 梁君 563,803,670 99.9270 是
1.06 黄英强 563,803,670 99.9270 是
1.07 韩钢 563,803,670 99.9270 是
1.08 韩道均 563,803,670 99.9270 是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孙泽华 563,803,673 99.9270 是
2.02 赵振 564,636,350 100.0746 是
2.03 咸海波 563,803,670 99.9270 是
2.04 秦伟 563,803,670 99.9270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孙旭 563,803,673 99.9270 是
3.02 余丕团 564,636,350 100.0746 是
3.03 苏爱科 563,803,670 99.9270 是
3.04 侯岳屏 563,803,670 99.9270 是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63,992,240 99.9604 218,090 0.0386 4,811 0.0010
普通股合计 563,992,240 99.9604 218,090 0.0386 4,811 0.00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01 王东 3,146,049 88.4338
1.02 杨旭东 3,146,047 88.4337
1.03 张毅 3,146,047 88.4337
1.04 周异助 4,811,407 135.2461
1.05 梁君 3,146,047 88.4337
1.06 黄英强 3,146,047 88.4337
1.07 韩钢 3,146,047 88.4337
1.08 韩道均 3,146,047 88.4337
2.01 孙泽华 3,146,050 88.4338
2.02 赵振 3,978,727 111.8399
2.03 咸海波 3,146,047 88.4337
2.04 秦伟 3,146,047 88.4337
3.01 孙旭 3,146,050 88.4338
3.02 余丕团 3,978,727 111.8399
3.03 苏爱科 3,146,047 88.4337
3.04 侯岳屏 3,146,047 88.4337
4 关于修订广西五 3,334,617 93.7343 218,090 6.1303 4,811 0.1354
洲交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岳秋莎、张咸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