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开
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
馈意见,公司拟对原方案作出调整。2018年6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调整原方案中的原始权益人、增信措施、基础资
产和结构化设置的部分内容,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审批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
于推动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进展。公司实施资产证券化,有利于
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调整资产证券化方案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征夫 张秀生 王清刚
2018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