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代码:140002 优先股简称:平银优 0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6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19 日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
厅。
(三)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主持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永林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
表)10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400,385,0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170,411,366 股的 60.57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5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294,467,742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47%。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
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5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917,30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9%。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会议。北京市海问(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议案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 8 和 9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四、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
1 10,399,547,256 99.9919% 388,486 0.0037% 449,300 0.0043% 通过
工作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
2 10,399,547,256 99.9919% 388,486 0.0037% 449,300 0.0043% 通过
工作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
3 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0,399,547,256 99.9919% 388,486 0.0037% 449,300 0.0043% 通过
年度报告摘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
4 10,399,545,024 99.9919% 390,718 0.0038% 449,300 0.0043% 通过
算报告和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5 10,398,911,322 99.9858% 834,220 0.0080% 639,500 0.0061% 通过
配方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
6 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 10,399,441,656 99.9909% 393,286 0.0038% 550,100 0.0053% 通过
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8 年
7 10,399,366,956 99.9902% 392,186 0.0038% 625,900 0.0060% 通过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8 10,299,810,031 99.0330% 95,487,159 0.9181% 5,087,852 0.0489% 通过
的议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
9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 10,399,349,056 99.9900% 485,886 0.0047% 550,100 0.0053% 通过
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第 5 项和第 7 项议案的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
5 440,072,730 99.6662% 834,220 0.1889% 639,500 0.1448% 通过
配方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8 年
7 440,528,364 99.7694% 392,186 0.0888% 625,900 0.1418% 通过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邝佩珠、戴焕森;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