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8 年 7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7 月 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7 月 5 日—2018 年 7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6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7 月 5 日 15:00—2018 年 7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好利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到时若仍未联系上董事秦弘毅先生,其将缺席会议)、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六楼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五)
9、会议主持人:杨力董事长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苏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 1 已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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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苏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
会监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8 年 7 月 5 日(星期四: 09:00~12:00, 13: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8 年 7 月 5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
4、通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61101
联系人:马志容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
没有表决权。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志容
好利来
联系电话:86-592-5772288
联系传真:86-592-5760888
联系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点: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61101
七、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
好利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9”,投票简称为
“好利投票”。
2、提案1、2、均为非累积投票制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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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
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
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苏娟女士为公司第 √
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意见,以及未投的表决意见均视为“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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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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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系
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