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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序号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经营范围是: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范围是: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第三产业的投资;其他未列明企业管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
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 集成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配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工程和技术研 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1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 企业总部管理;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
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集成 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
电路设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
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 代理、发布。
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调整经营范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
围。 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调整经营范
围。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2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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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50%的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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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发生下列重大交易事项(关
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50%以上,且占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绝对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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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交易,
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
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
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
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
年。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4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资产 50%的,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五)股权激励计划;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五)股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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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