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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公司章程修正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1
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序号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经营范围是: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 范围是: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第三产业的投资;其他未列明企业管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
    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        集成服务;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配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工程和技术研        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
    究和试验发展;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1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        企业总部管理;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
    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物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集成        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
    电路设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
    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可审批的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    代理、发布。
    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调整经营范            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
    围。                                    需要,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调整经营范
                                                围。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2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好利来
 资计划;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50%的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好利来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大会每年召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发生下列重大交易事项(关
     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 50%以上,且占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绝对值计算。
    好利来
             对于达到本条规定标准的交易,
     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
     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
     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
     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六个月;
     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得超过一
     年。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4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资产 50%的,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五)股权激励计划;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五)股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好利来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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