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
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的任
一时点,公司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债券,其中
单项余额限额为: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
币 60 亿元,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资产证
券化(或资产支持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
融资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55 天,单位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发行利率为 4.45%。
本期债券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
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
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
为 www.chinamoney.com.cn 和 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