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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0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文件及进行充分
的尽职调查后,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一
致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规定的情形;同时,激
励对象亦不存在《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权日、授予价格、
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形式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
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
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整体业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董事会中关联董事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回避表决程序,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要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核查,
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和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经审查龚瑞良先生、王鸣光先生、陆国良先生、黄欢先生、鲁杨
先生、赵振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非独
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龚瑞良先生、王鸣光先生、陆国良先生、黄欢先生、鲁
杨先生、赵振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要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核查,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和审批程
序合法合规。经审查李兴尧先生、武晓云先生、原浩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等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兴尧先生、武晓云先生、原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至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   萍:
    柴建云:
    李兴尧:
                                                   2018 年 6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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