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瑞特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0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需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提名查建东先生、陈利华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侯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上
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
采取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监事秦钢华先生、李昀先生于第三届监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秦钢华先生仍于公司任职,截至目前秦钢华先生通过苏州开瑞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 股;李昀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
告日,李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为保障监事会正常运作,以上人员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正式选举通过之日前,
仍将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秦钢华先生、李昀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公告。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6 月 15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查建东,男,1975 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计算机信息管理,大专学历。
1997 年 6 月至 1998 年 5 月,三株国药苏州分部任销售员,1998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员工,1999 年 12 到 2001 年 6 月担
任公司成套车间主任,2001 年 6 月至 2006 年 10 月担任公司生产科长,兼任成
套车间主任,2006 年 10 月到 2011 年 2 月担任公司生产科长,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公司成套车间主任,2012 年 5 月至 2016 年 3 月担任生产科产前准备
工作,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5 月担任钣金车间主任,2017 年 5 月至今担任生产
部生产管理主管。
    截止本公告日,查建东通过苏州开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查建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利华,女,1976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纺织大学(无锡校区),财会专业,
大专学历。1997 年 7 月进入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东海电子电器厂),
财务部职员,2008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财务部副经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主办会计职务,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为财务部职员,2015 年 8 月任
公司项目管理协调员。
   截止本公告日,陈利华通过苏州开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00,000 股。陈利华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