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或“本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本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
增8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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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要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00,000,000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180,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
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二)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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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转增股
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0 75% 60,000,000 135,000,000 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0 25% 20,000,000 45,000,000 25%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80,000,000 180,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80,000,000 股摊薄计算的
本公司 2017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36313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9 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尹邦明、吴琳琳
咨询电话: 028-85135151
传真电话: 028-85229357
九、备查文件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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