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旺鑫精密提供担保由关联担保变更为非关联担保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公司为旺鑫精密提供担保事项为出售其股权前基于其经营需要而已经存在的
担保,目前旺鑫精密在正常还款以逐步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同时卓丰投资亦向
公司出具了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的承诺,因此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由关联担保变更为非关联担保后,公司维持原有的担保状
态至旺鑫精密按期归还剩余借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金山 刘胤宏 陈赛芝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