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加强
公司产品原产地和品牌保护,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
清算; 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
1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
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除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外,股东大
会在审议公司注册地和税收缴纳地变
更、转让“沱牌”与“舍得”等主要商
标的事宜以及更改公司章程本条款时,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4 以上通过。
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