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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
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8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公告》。该事项已经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1 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支行(以下简称
“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购买《交通银
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43 天》,该产品类型为期限结构型,年化收益率为 3.90%,
实际存续天数: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6 月 01 日。该产品到期自动赎回,
取得收益 918,904.11 元。截止公告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到账。
    二、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
称 “中信郑分”)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
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 20386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编码:C185S0186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4、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5、联系标的观察日:2018 年 09 月 24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
个工作日
    6、收益计算天数:103 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7、募集期:2018 年 6 月 12 日到 2018 年 6 月 14 日,中信银行有权提前结
束募集期并提前成立产品和收益起计或者延长募集期,投资者在募集期内以活期
存款利率计息。
    8、扣款日:2018 年 6 月 15 日(中信银行在划款时无需以电话等方式与投
资者进行最后确认)。
    9、收益起计日:2018 年 6 月 15 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
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产品收
益)。
    10、到期日:2018 年 9 月 26 日(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
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11、清算期: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投资者账户日为清算期,
期内不计付利息。
    12、到账日: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 0 个工作日内根
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小于或等于 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4.65%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联系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大于 8.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 5.05%。
    上述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14、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测算及说明:假定某投资者认购该产品 1000 万元人
民币,预期投资期限为 103 天,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 LIBOR。
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 4.6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5.05%,计算产品收益基础
天数为一年 365 天,情况如下:
  (1)情景一: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挂钩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为 0.30%,投资者投资 1000 万元,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
= 产 品 本 金 + 产 品 本 金 × 产 品 年 化 收 益 率 × 收 益 计 算 天 数
/365=10,000,000+10,000,000×4.65%×103/365(元)。
  (2)情景二: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挂钩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为 8.00%,投资者投资 1000 万元,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
= 产 品 本 金 + 产 品 本 金 × 产 品 年 化 收 益 率 × 收 益 计 算 天 数
/365=10,000,000+10,000,000×4.65%×103/365(元)。
  (3)情景三:假定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挂钩标的“美元 3
个月 LIBOR 利率”为 9.00%,投资者投资 1000 万元,则产品正常到期返还金额
= 产 品 本 金 + 产 品 本 金 × 产 品 年 化 收 益 率 × 收 益 计 算 天 数
/365=10,000,000+10,000,000×5.05%×103/365(元)。(上述收益测算中所有数据
仅为假设水平,仅供参考,不代表实际收益水平。)
    15、本金及收益返还
   (1)本产品收益计算天数为 103 天,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26 日,产品收益
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2)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账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
如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投资者所获本产品预期收益=本金×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
际收益计算天数/365,其中:产品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以中信银行所公布的实际
年化收益率为准。投资者获得的人民币收益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2 位后数
字舍去。如果中信银行未提前终止本产品,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
起计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的天数。如果中信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且产
品存在收益,则实际收益计算天数为自本产品收益起计日(含)至提前终止日(不
含)期间的天数;
   (4)若募集期发生变化(募集期提前结束或募集期延长)、收益起计日发生
变化或者清算期遇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产品到期日和到账日视情况
将可能相应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中信银行将在网站上另行公告。
    16、产品不成立:
    (1)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者市场、拟投资标的
出现重大变化,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成立时,中信银行有权公告产品不成立;
    (2)中信银行将于出现并知悉上述情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信银行
网站、网点等渠道进行公告。如中信银行公告产品不成立,投资者本金将于公告
产品不成立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投资者指定账户(扣款日至本金返还日期
间不计付利息)。
    17、产品的提前终止:
    (1)如遇国家金融法规、规定、监管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本产品所投资
产的交易对手发生信用风险,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
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
后 2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若
有)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
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3)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
提前赎回。
    18、产品的延期清算:
    如在产品到期时交易对手无法按照产品交易约定支付本产品收益所需资金,
则在这种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将产品实际结算延长至相关投资工具处置完毕为
止,延长期内不计收益。
    19、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20、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1、公司与中信郑分无关联关系。
    22、本次购买中信郑分理财产品的风险
    22.1 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 封闭式 产品,中信银行保障
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2.2 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
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22.3 流动性风险/ / 赎回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
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
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22.4 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
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22.5 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
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产品的
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产品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
行网站( http:// www.citicbank.com/ / )、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产品相关
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
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
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
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2.6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
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
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 “ 不可抗力 ” 是指交易
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
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
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二)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与交行铁支签订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 20,000 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104 天
    2、产品代码:2681181392
    3、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4.40%
    5、产品期限:104 天
    6、挂钩标的:3MShibor
    7、观察日:产品到期日前第十个工作日(从产品到期日前一工作日起算)。
    8、3MShibor 基准比较值:2.5%(银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基准比较值,
并将提前在门户网站、网上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公告)。
    9、提前终止权:产品到期日前第九个工作日(从产品到期日前第一工作日起
算)为提前终止日,观察日 3MShibor 值小于基准比较值,银行有权于提前终止日
提前终止该产品,如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本产品协议自动终止。客户无权提
前全额支取或部分支取该产品。
    10、本金及收益:如本产品成立且客户成功认购本产品,则银行向该客户提
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
    11、本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为:本金×收益率×实际期限(从产品成立日到产
品到期日/产品提前终止日的实际天数,不包括产品到期日/产品提前终止日当天)
/365,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12、产品成立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产品到期日:2018 年 9 月 27 日。
    14、产品的购买:1).客户向银行申请购买本产品说明书项下的产品时应已
经在银行开立活期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指定结算账户(账号信息详见本产品说明
书第四条),用于支付购买本产品说明书项下产品存款本金,并在产品到账日/
产品提前终止日接收依照本说明书约定支付的产品存款本金及应得收益;2)产
品受理时间:产品发行期从发行开始时间起,至发行截止时间止。 客户可在产
品发行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9 :00- - 19 :00 (以银行系统时间为准)购买,资
金于产品成立日从客户指定结算账户内扣划。产品成立后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
购本金的,则客户认购成功。如遇市场波动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影响本产
品正常发售的特殊事件发生,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产品,则客户将不能在上述受
理时间购买本产品;3)资金划转和收益计付:客户在本产品发行期的产品受理
时间发起购买申请后,投资资金将当即被冻结,并将于产品成立时由银行直接扣
划本产品说明书项下约定的认购本产品的本金,且扣划成功的,开始计算收益。
资金冻结期间将按照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活期存款利息,此利息
不计入购买产品的本金;4)购买撤销:产品成立后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
金的,客户不能撤销购买。在产品发行期内,产品成立前,客户有权撤销购买产
品的申请;5)客户应得本金和收益全部支付前,如遇有权机关查封、冻结客户
指定结算账户的,银行应按有权机关要求冻结账户,并应在产品收益或本金入账
后按有权机关要求处理资金。银行根据有权机关要求冻结该账户后至该冻结解除
之前,银行有权拒绝客户变更指定结算账户的申请。
    15、本金及收益:
    如本产品成立且银行成功扣划客户认购本金的,则银行向该客户提供本金完
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向客户支付应得收益。假定某客户认购该
产品 10,000,000 元人民币,产品起息日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产品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预期产品期限为 104 天,观察日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提前终止
日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可能的情况如下:
    情景一:若在观察日当天 3MShibor 为 2.20%,低于 2.5%,交行于提前终止
日行使提前终止权利终止该产品,则实际持有天数 90 天,客户拿回全额本金,
并获得人民币的收益=10,000,000*4.40%*90/365;
    情景二:若在观察日当天 3MShibor 为 4.6%,高于 2.5%,则实际持有天数
为 104 天,客户拿回全额本金,并获得人民币的收益=10,000,000*4.40%*104/365;
    最不利情况:观察日 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
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 3MShibor 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
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则产品实际期限将小于预期期限,客户实
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16、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17、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8、公司与交行铁支无关联关系
    19、本次购买交行铁支理财产品的风险
    19.1 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
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19.2 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如
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
配的流动性风险。
    19.3 信 息 传 递 风 险 : 客 户 站 需 要 通 过 登 录 银 行 门 户 网 站
(www.bankcomm.com,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
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
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客户无法及时了
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
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19.4 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在
观察日 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天察
日当天 3MShirbor 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
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持有天数计算收益,客户实际获
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19.5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TIT 系统
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
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
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
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
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
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产品资金划
付至投资者结算账户。
    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此类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安
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
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
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
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3,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
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赎回
3,000 万元、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赎回 5,000 万元,剩余 15,000 万元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赎回。
    2、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6 月 23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
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
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赎回。
    3、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32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
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赎回。
    4、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60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
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赎回。
    5、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8 月 15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
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
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赎回。
    6、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7,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
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赎回 15,0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赎回 4,0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赎回 28,000 万元。
    7、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
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赎回。
    8、2017 年 10 月 1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76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赎回。
    9、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中
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
继续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赎回
4,000 万元,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赎回 11,000 万元。
    10、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
《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 B 款人民币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1 月 4 日赎回。
    11、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赎回 10,000
万元,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赎回 18,000 万元。
    12、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62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
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3 月 1 日赎回。
    13、2018 年 3 月 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34 天”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8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
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赎回。
    14、2018 年 3 月 2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S 款”理财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
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赎回 5,000 万元,
其余部分尚未到期。
    15、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43 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
产品于 2018 年 6 月 1 日赎回。
    16、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购买中信郑分《共
赢利率结构 20386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
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并继续购买
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17、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购买交行铁支《交
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104 天》。详情请参见刊登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恒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该理
财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理财业务赎回凭证;
2、《中信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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