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获悉,公
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统众国资”)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申请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冻结数量:44,190,000 股
冻结日期:2018 年 6 月 14 日
解冻日期:2021 年 6 月 13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统众国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53,815,57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0.32%,本次冻结的股份为 44,19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28.73%,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58%。本次冻结后累计被冻结股份为 44,19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28.73%,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8%。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未造成不利影
响。公司将就上述股份司法冻结事项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并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
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
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