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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710证券简称:仕净环保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会议召开的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通知形式。由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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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
行性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
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出具有
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九)《关于聘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
(十)《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一)《关于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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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
适用)>的议案》;
(十三)《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十四)《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十五)《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十六)《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十七)《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十八)《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十九)《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二十)《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
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细则(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二十二)《关于制定<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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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登记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宝龙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
号联系电话:
0512-65996560传真:
0512-6599703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
(二)《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
月
日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如有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