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租赁设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葡股份”)向信
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瑞世租赁公司”)租用的设备将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到期(前次租赁设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发布的《中信
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设备的公告》(临 2015-036 号)),公司拟继续向
信银瑞世租赁公司租用设备,每年的租赁金额为 19,593,819.35 元人民币,租期为 5 年。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向信银瑞世租赁公司租用的设备将于 2018 年 6 月 16
日到期(前次租赁设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发
布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设备的公告》 临
2015-036 号)),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决定继续向信银瑞世租
赁公司租赁其所有的机器设备,每年的租赁金额为 19,593,819.35 元
人民币,租期为 60 个月。此项交易自签署协议及附加条件成立之日
起生效。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会议审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未达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信银瑞世(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
区 216 室
法定代表人:王帅
注册资本: 5000 万美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主要业务是提供租赁服务,近三年
租赁投放金额为 6.2 亿元,风险可控,运营稳定。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Flowing River Limited,持有公司 95%
股权。
信银瑞世租赁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银瑞世租赁公司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信银瑞世租赁公司与中葡股份及中葡股份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信银瑞世租赁公司财务情况:营业收入
5034.58 万元,净利润-1629.97 万元,总资产 69960.63 万元,净资
产 15353.43 万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清单》中载明的设备及其附属
设施和装备。
2、租赁价格:租期为 5 年,每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
玖万叁仟捌佰壹拾玖元叁角伍分(小写:19593819.35 元),每年分
贰次支付。
3、支付方式:现金
4、租赁保证金: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柒
拾陆万零叁拾玖元捌角整(小写:18,760,039.80 元),该部分保证
金不用于抵扣后续租金,租赁期届满且租赁关系解除后将不计利息全
额返还承租人。
5、本合同经出租人、承租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租用生产设备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公司本次租赁设备能够节约公司成本,保证公司持续稳健运营。
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租金可做为公司日常经营性的成本开支,租金
额适合,且符合目前税法变化,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今后将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考虑相关的设备的后续租赁事
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租赁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