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0:30,以现
场+通讯的方式在乌鲁木齐市红山路 39 号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
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租赁设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租赁设备的公告》(编号:临 2018-033)
该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