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一般受益人份额丧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迪生
态”)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以信托计划的方式完成员工持股计划买入,
锁定期为 12 个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宁波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为优先受益人,凯迪生态为一般受益人,员工持股计
划优先受益人份额与一般受益人份额比例为 2:1。根据协议约定,在
锁定期到期之前一个月内,补仓义务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凯迪”)须根据估值履行补仓义务。
2018 年 4 月 23 日,根据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估算的结果,
“光大信托-云信凯迪 1 号证券投资单—资金信托”单位净值为
0.8633,小于本信托计划预警线 0.90,云南信托来函要求补仓义务
人阳光凯迪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 10:30 前追加 1500 万元增强信托资
金至浦发银行信托专户。
针对上述情况,凯迪生态以书面形式向阳光凯迪进行了及时汇
报。
由于阳光凯迪未按约定时间进行补仓,2018 年 4 月 26 日,云南
信托向公司邮寄了云南信托-凯迪生态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告,
主要内容显示“补偿义务人阳光凯迪未按约定追加增强信托计划,凯
迪生态(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信托计划的一般受益人自动丧失其份额,
剩余信托利益由优先委托人进行全额分配”。即云信凯迪 1 号员工持
股计划的所有员工持有份额全部被罚没。
因随后该信托计划的优先委托人浦发银行一直与公司保持联络,
并表达了“阳光凯迪若补仓,浦发银行、云南信托可以将一般受益人
份额不予以罚没”的态度。故上市公司审慎考虑,未对云南信托发来
的函件予以公告,并一直就此事与浦发银行、阳光凯迪方面进行协调。
2018 年 5 月 23 日,浦发银行一行 3 人再次来到公司进一步沟通,
经过凯迪生态、阳光凯迪与优先受益人(浦发银行)沟通,浦发银行
表示可根据估值情况提出新的增信方案。阳光凯迪若履行补仓义务,
浦发银行、云南信托可以将一般受益人份额不予以罚没。
2018 年 5 月 28 日,浦发银行向公司提出了员工持股计划增信的
三种解决方案,并表示愿意再次来公司与阳光凯迪进行磋商。对此,
5 月 30 日,凯迪生态以函件的形式向阳光凯迪进行了汇报。
截至目前,阳光凯迪未对公司上述函件予以回复,且未采取补仓
措施及增信措施。根据之前协议约定,云南信托方面已经对员工持股
计划的资产采取了措施,凯迪生态(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信托计划的
一般受益人已经自动丧失其份额,剩余信托利益由优先委托人进行全
额分配。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