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7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
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8,321,96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轵城镇高新区王屋路公司研发中心 3 楼 302 室
咨询联系人:宋长廷、王肖蕊
咨询电话:0391-6089790、6089342
传真电话:0391-6089341
六、 备查文件
1、《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