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 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中铁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进行了审 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段永传、刘宝龙、任鸿鹏为公司 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上述人员的提名、任免程序完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上述人员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培章 闻宝满 郑清智 钟瑞明 2018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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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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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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