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并代为履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林琳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时指定林琳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 由于林琳女士尚未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考 试,待其通过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后,公司董事会将正式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林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邮箱:haisum@haisum.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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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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