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李朝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52 号)
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833,33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00 元,截至 2018 年 6 月 5 日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999,958.00 元,实际缴入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 266,999,958.00 元 , 由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9,725,498.89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257,274,459.11 元汇入公司在北京银行官
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上述汇入资金 257,274,459.11 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审计
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 998,902.2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56,275,556.89 元,其中人民币 14,833,331.00 元记入注册资本,资本
溢价人民币 241,442,225.89 元记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02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修
订稿)》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购
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内容安全与版权保护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具
体如下:
序号 用途 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0,582.10
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1,382.48
标的公司内容安全与版权保护平台
3 21,300.00
建设与运营项目
合计 33,264.58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
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
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关于拟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在本次配套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配套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公司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相关项目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总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金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额
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0,582.10 10,582.10 9,625.06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1,382.48 226.49 74.88
标的公司内容安全与版权
21,300.00 14,918.86
保护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
合计 33,264.58 25,727.45 9,699.94
备注:募集资金专户总额指的是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之后,募集资金专户收到的金额。
四、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情况
项目名称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9,625.06 9,625.06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74.88 74.88
标的公司内容安全与版权保
0
护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
合计 9,699.94 9,699.9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
了本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