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依据相关资料和杜建 国先生、张建国先生简历,就聘任杜建国先生、张建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从事百货零售业务,或在其相关 领域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和相关专业经验,均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杜建国先生、张建国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龙涛 董安生 杜家滨 权忠光 2018 年 6 月 13 日
王府井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8-06-14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