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7月10日起实施重大事项停牌。 2009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09年8月7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同时,根据有关规定,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7日复牌。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六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复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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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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