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18 年 6 月 7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3 人。
本次会议由周明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邮发议案,通讯
表决的方式,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
管理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招商智远海洋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优先级 A 份额委托人已退出,考虑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招
商智远海洋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中涉及优先级份额的相
关条款。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中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的权限范围,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就上述变更内容签署涉
及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文件。本次变更内容属于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权限范围,
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杨志杰、陈艳、黄修乾、李彩芬、李付宁、叶辉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参与人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7 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变更招商智远海洋王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公
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