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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股份关于公司接受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委托生产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取得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推
动产品、市场结构调整,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公司拟分别接受途普贸易(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普贸易”)和Prometeon Tyre Group S.r.l.(简称为“PTG”,
曾用名为Pirelli Industrial S.r.l.)的委托,生产相关轮胎产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途普贸易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注册资本:200万
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4月2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
号七层712室;经营范围:批发农用轮胎及其内胎和垫带、重型车辆(如各类卡车、
公路牵引车、重型拖车、公共汽车、农用拖拉机、林用拖拉机、推土机和工程车
辆)轮胎及其内胎和垫带;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出版物除外)、汽车配件和部件、
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合成及天然橡胶、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佣金
代理(拍卖除外);货物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
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PTG计划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倍耐力轮胎购买途普贸易100%的股权,并通过
途普贸易在中国开展工业胎业务。
    2、PTG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的境外控股子公司,注册
资本: 100,000,000.00欧元;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6日;法定地址:Viale Sarca
no. 222, Milan, Italy;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研发、测试、生产、销售适用于重
卡车、道路拖拉机、重型拖车、货运汽车、公共汽车、农业拖拉机、林业拖拉机、
推土机、工业机车等重型机车的轮胎及内胎。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途普贸易、PTG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构
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公司与途普贸易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途普贸易作为委托方,委托风神股份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
品规格,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制造成本、仓储
成本、运输成本、研发成本及相关管理费用等全成本,加成比例不低于5%。
    (三)其他安排
    1、有效期限:自公司与PTG签署的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到2019年6月30日;若
托管协议早于2019年6月30日终止时,则在托管协议终止时,本委托生产协议同时
终止。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对于替换市场产品,付款期为发票开具后的30天内;
对于配套市场产品,付款期为发票开具后的90天内。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暂无法预计,交易双方根据委托情况执行实施。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关联交易顺利实施,
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四、公司与PTG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PTG作为委托方,委托风神股份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其提供的轮胎产品规格,
持续地制造并交付轮胎产品。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成本加成法确定价格,成本包括原材料、制造成本、仓储
成本、运输成本、研发成本及相关管理费用等全成本,加成比例不低于5%。
    (三)其他安排
    1、有效期限:自公司与PTG签署的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到2019年6月30日;若
托管协议早于2019年6月30日终止时,则在托管协议终止时,本委托生产协议同时
终止。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期为发票开具后的60天内,以现金支付。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暂无法预计,交易双方根据委托情况执行实施。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关联交易顺利实施,
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公司引进倍耐力技术、提升轮胎
制造能力、积极开拓业务的成果,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更好发展
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遵循了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及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依赖。
    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前述议案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就相关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
的询问,同意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生产相关轮胎产品,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是基于
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上述与关联方发生
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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