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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股份:关于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广州毅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毅昌投资”)申请 25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 3
个月。
    2、公司董事李南京先生为毅昌投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丁金
铎先生为毅昌投资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毅昌投资借款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丁金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此次会议,关联董事李
南京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麦堪成先生、白华先生和张孝诚
先生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向毅昌投资借款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南京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
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内容及安排
    1、出借方: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2、借款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贰仟伍佰万元整
    4、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叁个月,自实际提款日
(含该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为准。
    5、借款利息:按照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
    6、还款方式:到期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确定。本次关联方借款的借款利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借款可以解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的借款结
构,降低公司融资的综合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未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毅昌投资累计已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向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
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1)此次关联交易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2)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南京、丁金铎
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
的借款额度,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广
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
的借款额度,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借款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借款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的借款额度。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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