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9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股份5619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139751403股的40.21%,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经审议并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56195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56195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560812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0%;反对70233股;弃权44000股。
四、审议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14,496,820.51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2,289,487.97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2,207,332.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490,676.6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9,519,792.77元,可供分配利润为-6,029,116.14元。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同意56194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弃权1000股。
五、审议通过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方案。同意56195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通过《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一)公司名称由“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地公司英文名称由“ Z H E J I A N G A N鄄 P I N G V E N T U R E I N V E S T M E N T C O,. L T D”变更为“ Z H E J I A N G X I N H U V E N T U R E I N V E S T M E N T C O,. L T D”;
(二)在《公司章程》第五章中新增“独立董事”一节;
(三)在《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三节中增加“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委员会实施细则”内容;
(四)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关联交易”一章。
同意561515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43000股;弃权1000股。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