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
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8,006,05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58 余新
2 01*****952 李爱武
3 00*****918 禹玉存
4 01*****645 余强
5 01*****418 李小浪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6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
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中科工业园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30-8688891
咨询传真:0730-8688895
咨询联系人:黄雄军、刘新谷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