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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关于全资孙公司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参与设立新华网文投创新(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后续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
      公司参与设立新华网文投创新(天津)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后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
(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连投资”)出资人民币 132 万元与深圳润信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润信”)、深圳红树林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深圳红树林”)共同投资设立新华网文投创新(天津)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并签署了《新华网文投创新(天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规
模为人民币 44,90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
资孙公司新华网亿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参与设立新华网文投创新(天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二、主要进展情况
    2018 年 6 月 11 日,合伙企业召开了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表决,一致
同意变更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合伙企业解除与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鼎资管”)签署的《委托管理协议》,中鼎资管不再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
合伙企业已向中鼎资管支付的管理费不再退回;同意合伙企业委托新华网亿连投
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向其支付
管理费;自《委托管理协议》签署之日起,亿连投资不再收取服务费。
    同时,亿连投资、深圳润信、深圳红树林签署了《新华网文投创新(天津)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对管理费及服务费的变
更做了约定,具体如下:
    (一)管理费及服务费的变更
    (1)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亿连投资,作为亿连投资向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的
对价,合伙企业应向亿连投资支付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算方式如下:每一完整年度的管理费等于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认
缴出资总额的 1.1%,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期间应按照实际天数进行折算(每个
年度按 360 日计算)。
    (2)服务费
    在合伙企业的整个存续期间内(包括延长期),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深
圳润信支付服务费,作为其向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项目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的对
价。
    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每一完整年度的服务费等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
额的 0.9%,不足一个完整年度的期间应按照实际天数进行折算(每个年度按 360
日计算)。
    除上述事项外,原《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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