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 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330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 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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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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