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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2
债券代码:112262       债券简称:15 荣安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荣和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和置业”)持有余姚中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珉置业”)25%
的股权。“中珉置业”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4.4 亿元人民币的项目开发贷
款,公司拟按出资比例为“中珉置业”的上述项目开发贷款提供本金总额不超过 1.1 亿元人
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珉置业”的其它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中珉置
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
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余姚中珉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11 月 15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冶山路 475 号
    (4)法定代表人:唐晓东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物业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荣和置业”持有该公司 25%股权、宁波中璟置业有限
公司持有该公司 25%股权、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25%股权、宁波碧桂园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25%股权。该公司为合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8)关联情况:“中珉置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且“中
珉置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
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元)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截止 2018 年 4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828,562.73                           367,273,651.09
 负债总额                       196,028,306.00                             5,392,039.49
 或有事项                                       无                                    无
  净资产                           -199,743.27                           361,881,611.60
                2017 年 1-12 月(经审计)               2018 年 1-4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199,743.27                               -848,468.84
  净利润                           -199,743.27                               -848,468.84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12)项目概况:“中珉置业”所开发项目位于余姚市北部新城板块,东至金辉路,南
   至规划绿地,西至中山北路,北至金舜东路,是余姚重要交通干线交叉口,周边生活配
   套设施完善,该项目预计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金担保金额:本金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珉置业”的其他股东方亦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担保,“中珉置业”以其公司
全部资产为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因公司持有“中珉置业”25%的股权,本次为“中珉置业”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
司参股项目日常房地产开发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加快合作项目的开发进程。被担保方的其它
股东均按各自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珉置业”以其公司全部资产
为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中珉置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计有较好的投资回报收益,被
担保方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231,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76%。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
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0,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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