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
的董事为 9 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曹汉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得利”)因经营需
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市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持有达得利 80%股份,为保障达得利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营及发展要求,
公司同意为达得利申请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市支行授信 3,000 万元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内容具体详见 2018 年 6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