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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康比特
股票代码:83342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8号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盘后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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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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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 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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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部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减的结果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原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康比特、公司 指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8日
分别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
让的方式减持康比特4,125,000股;持股比例由
27.61%变为23.55%。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元、万元 指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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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61%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110114723564387A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0年8月29日;法定代表人:白厚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8号三层;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股份28,052,482股,占康比特总股本的27.6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8,052,48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本次减持后总股份23,927,4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5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8日本次交易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份名称股份代码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股东持股变动到达规定比例的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康比特833429
人民币普通股
23,927,482
23.5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927,482
股
2018年6月8日
盘后协议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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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股权变动是股东自愿行为,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各方之间经过协商,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交易。本次交易没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生产经营生产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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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康比特于2015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截至2018年6月8日收盘后,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康比特23,927,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8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实现,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
转让方
转让前情况
转让数量(股)
受让数量(股)
转让后情况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052,482
27.61% 4,125,000
0 23,927,482
23.55%
受让方
转让前情况
转让数量(股)
受让数量(股)
转让后情况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00 0.002% 0 4,125,000
4,127,000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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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有限公司、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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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主体
转让方: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2、股权转让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8,052,48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61%)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完成标的的股份交割和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3、股权转让交割按排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协助乙方完成其持有的
27.61%公司股份暨28,052,482股股票交割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完成公司的对应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程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求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的相关资料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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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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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本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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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九号院2号楼股票简称 康比特 股票代码 83342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
号三层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东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公众公司实际控制人
有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28,052,482股,持股比例:27.6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动数量:4,125,000股,变动比例:4.0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7.61%减少至23.55%)变动后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23,927,482股,变动后比例:23.55%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是 □ 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众公司或其他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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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惠谷康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6月8日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要取得批准
是 □ 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