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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A: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1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深圳
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00%股权,本公司现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的承诺函》的盖章页)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8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福德国有资
本运营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集团”)
100%的股权。针对上述交易, 本人作为深粮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简称“承诺人”)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承诺人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3、承诺人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
    祝俊明、胡翔海、卢启光、黄明、金贞媛、赵如冰、张勇、殷勇、倪玥、王
立、王慧敏、刘继、钱文莺、杜建国、郑胜桥、叶青云、戴斌、曹学林、王芳成
                                                   2018年6月8日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与
                                 声明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福德国有资
本运营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100%的股权。针对上述交易,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已满 36 个月。
    3、本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
    4、本公司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5、除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分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
元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6、除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行政处罚外,本公司及本公司分公司、全资、控
股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违反工商、税务、国土、食品安全、建设、
规划、环保、消防、质监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
行为。
    7、本公司及本公司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
生食品安全事故。
    8、本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
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诚
信情况的承诺与声明》盖章页)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关于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与
                                声明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采取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深圳市福德国有资
本运营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粮集团”)
100%的股权。针对上述交易,本人作为深粮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声明人”)作出如下承诺:
    1、声明人最近 5 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声明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或者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终止已满 36 个月。
    3、声明人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
行为。
    4、声明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即“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或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而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承诺人:
    祝俊明、胡翔海、卢启光、黄明、金贞媛、赵如冰、张勇、殷勇、倪玥、王
立、王慧敏、刘继、钱文莺、杜建国、郑胜桥、叶青云、戴斌、曹学林、王芳成
                                                   2018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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