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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A: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1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深宝”)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8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
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 4 栋 B 座 8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王立先生
和倪玥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郑煜曦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德资本”)持有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粮集团”)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为“《重组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
与解答修订汇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各项条件: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
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有效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增强独立性;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
面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的有关规定;
    8、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9、本次交易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
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10、公司及附属公司均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
形;
       11、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因嫌涉犯罪正被司法机构立案侦察,或者因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2、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13、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福德资本所持有的深粮集团 100%
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福德资本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重组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及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通过向福德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
的深粮集团 100%股权,交易的对手方为福德资本,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直接持有深粮集团 100%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深粮集团 100%股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4、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福德资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5、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
基准日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与对方友好协商,标的资产的交
易作价依据上述评估值初步确定为 5,875,546,441.66 元。交易价格
的最终确定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标的资产在其他流动负债中核算的评估基准日前已提供粮油储
备服务并收款但因未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结算而未确认的收入
(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后形成的款项,以下简称“未结算金额”),仍然
按照其他流动负债进行评估作价。标的资产不再针对“未结算金额”
确认收入,待未来政府主管部门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前已提供的
粮油储备服务进行结算确认“应退还金额”后,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约
定与福德资本进行结算。具体约定详见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与深圳市福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以下简称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6、支付方式及来源
       本次重组购买资产的支付方式为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7、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新增股份
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并同意本次交易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即本次发行价格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10.60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
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深
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
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
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如相关法律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进行调整,则发
行价格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8、股票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合计为 5,875,546,441.66 元,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标的作价为 5,875,546,441.66 元,全部以发行
股份方式支付。按照本次股票发行价格 10.60 元/股计算,拟向福德
资本共计发行 554,296,834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购买资产股份发行数量将随
发行价格的调整而随之调整,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最终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本价格调整机制针对公司向福德资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
发行价格,本价格调整机制不对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定价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可调价期间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决议公告日至本次重组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4)触发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交易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
格进行一次调整:
       ①深证综指(399106.SZ)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相
比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7 年 8 月 22 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点数算术平均值(即 1,876.52 点),跌幅超过 10%;
       或
    ②公司股价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任一交易日前
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
停牌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算术平均值(11.65 元)跌幅超过 10%。
    上述条件中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可以不全部在可调价期间内。
    (5)调价基准日
    公司审议通过调价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6)调整方式
    在可调价期间内,当触发条件中的任意条件满足时,公司董事会
可选择是否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因深证综指(399106.SZ)收盘点数波动而触发发行价格调整
条件的,发行价格调整幅度为上市公司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深
证综指(399106.SZ)收盘点数的算术平均值较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
首次停牌日(即 2017 年 8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深证综指(399106.SZ)
收盘点数算术平均值的下跌百分比;
    若因公司股价波动而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条件的,发行价格调整幅
度为上市公司股票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价收盘价的算术
平均值较公司股票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即 2017 年 8 月 2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下跌百分比;
    若深证综指(399106.SZ)和公司股价波动同时满足调价条件,
则以深证综指(399106.SZ)或股价波动两者下跌幅度较高的百分比
(即绝对值较高的百分比)作为调价幅度。
    (7)调整后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根据上述调整后的股
份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上述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1、交易对方所持股票的限售期
       (1)本次交易福德资本新增股份锁定期如下:
       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福德资本业绩补
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
易发行价,福德资本本次获得的新增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③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福德资本不得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
       (2)本次交易前福德资本及其控制的公司持有的深深宝股票
       本次交易前,福德资本持有深深宝 79,484,302 股股票,福德资
本控制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深宝 94,832,294 股股票,
前述福德资本及其控制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深深宝股票自
本次交易完成后锁定 12 个月。
       股份锁定期限内,福德资本及其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票及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
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应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注入深深宝的资产为深粮集团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
评估结论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相关补偿方式如下:
       (1)补偿义务人
       福德资本为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人。
    (2)承诺净利润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期为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18 年度实施完毕,则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第
一年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交割当年。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下同)不低于 39,000.00 万元,2018 年度、
2019 年度合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79,000.00 万元,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合计实现净利润数不低于 121,000.00 万元。
    (3)盈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标准
    标的公司盈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数按如下标准计算:
    ①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 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深深宝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
则,盈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有权机构批准,不得改变标的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③ 净利润数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数;
    (4)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差额的确定
    在承诺期内,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对标的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
润数(以下简称“实现净利润数”)与《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承
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具有证券
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时对差异情况出
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专项核查意见”)。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
净利润数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
核查意见确定。补偿义务人应当根据专项核查意见的结果及《业绩补
偿协议》中的约定承担相应补偿义务。
    (5)利润补偿安排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当期专项核查意见后,若盈利承诺期内标的公
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
润数而触发需要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情形的,公司应在需补偿当年年
报公告后 2 个月内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
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向补偿义务人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
书面通知,并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补偿事宜,对应补偿股份以
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承诺期各年度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人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金
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
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履行补偿义务时,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在本次收购中获得的且
届时仍持有的深深宝股份进行补偿,如其届时所持深深宝股份不足以
承担其所负全部补偿义务的,补偿义务人应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补
偿义务人承担补偿义务的上限为其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甲方新增股
份数量(即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交易对价)。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未触发补偿义务人当年
补偿义务的,公司应当在当年专项核查意见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其
出具确认文件。
    (6)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同时对
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
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
则福德资本应当参照《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程序在当年专项
审核意见出具后 6 个月内另行进行股份补偿。
    福德资本另需补偿的股份=期末减值额/本次收购发行价格-承
诺期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总数。
    为避免歧义,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
标的资产在盈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并扣除盈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
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无论如何,福德资本因标的公司减值补偿与利润承诺补偿合计不
超过福德资本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取得的交易对价。
    (7)补偿股份的调整
       若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补偿义务人按《业绩补偿协
议》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累积获得的税后分红收益(累积期
间自补偿义务人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至公司
回购完毕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之日),应随之赠送给公司。
       若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股本的,则补偿股份的数量应
调整为:调整后的应补偿股份数=按《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公式计算
的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3、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对于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
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享有,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对价;
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由福德资本以
现金形式向公司全额补足。本次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公司将及时聘
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在过渡期的损
益进行专项审计,若交割日为日历日的 15 日之前(含 15 日),则专
项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月的前月最后一日,若交割日为日历日
的 15 日之后(不含 15 日),则专项审计的基准日为交割日所在当月
的最后一日。过渡期内,福德资本保证以正常方式经营运作标的公司,
保持标的公司处于良好的经营运行状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4、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后深深宝的新
老股东共同享有。标的公司截至基准日的未分配利润及基准日后实现
的净利润归本次交易后深深宝所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5、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福德资本应
当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股权变更材料,并尽快办理完毕相应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应当于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 20 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
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协议项下之义务或
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
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
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
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相关违约行为构成实质性违约而导致
本协议项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
终止本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主张赔偿责任。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批准本次
交易,或因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机构未能核准本次交易,导
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自动解除,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双方同意,福德资本违反协议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责任
不应超过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1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如果本次交易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
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四、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深圳市国资委,并未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且近 60 个月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未
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五、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作出审慎判断,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深粮集团 100%
股权,为股权类资产,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所涉及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中
国证监会的审批事项,均已在《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上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
存在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福德资本拥有对标的资产的完整权
利,且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上市公司在
交易完成后不会成为持股型公司。
       3、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
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
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六、 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七、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福德资本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
其补充协议(一)、(二),该等协议满足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即付
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2018 年 4 月 4 日
及 2018 年 6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一)》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八、 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德资本签署《业绩补偿协议》,该协议在满足约定
的生效条件后即付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业绩补偿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九、《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未摊薄当期每股收
益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未摊薄当期每
股收益的情况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就
标的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 1-9 月、2017 年度以及 2018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分别为中天运【2018】
审字第 91085 号《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截止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两年一期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天运【2018】审字第 91082 号
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截止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两年一期模拟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编号为中天运【2018】阅字第 90010
号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一年一期
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企华”)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出具了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558 号的《深圳市福
德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深圳
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
“《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截止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两年一期模拟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天运【2018】审字第 91082 号)、《深圳市深宝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截止 2018 年 3 月 31 日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审阅
报告》(中天运【2018】阅字第 90010 号)、《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558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一、《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
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评估机构评估出具的并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的评
估值为准。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558
号 ), 本 次 交 易 的 标 的 资 产 于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评 估 值 为
5,875,546,441.66 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初步确定为 5,875,546,441.66 元,最终的交易价格以经深
圳市国资委经备案后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准。
    根据《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购买资产部分股票发行
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
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向福德资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的基础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发行价格为 10.60 元/股。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中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最终的交易价格以经深圳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的评估值为
准;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行
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二、《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估值)方法与评估(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
允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三、《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深圳市福德资本有限公司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福德资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9,484,302 股,占公
司股本比例的 16%,通过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
94,832,294 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 19.09%,合计控制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 35.09%,已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福德资本在本次交易中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为
554,296,834 股,本次交易后,福德资本持有及控制公司的股份占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69.32%,仍超过公司发行股份的 30%,福德资本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福德资本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的变化,且福德资本承诺自本次认购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福德资本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备案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情况及市
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申报事项;
    3、如有权部门对本次交易有新的规定或具体要求,根据新规定
和具体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制作、修改、报送本次交易的申报材料;
    4、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修改、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上市事宜及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5、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办理所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事宜;
    6、若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触及本次交易方案中所述的“发行价
格调整方案的触发条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但如
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
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郑煜曦、张国栋、王立、倪玥、李亦研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六、审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司委托理财制度》。
       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 9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并对议案一至九、十一至十三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万和证券相关核查意见;
    5、金杜律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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