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
在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础上,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聘任贺建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未发现贺建雄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有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贺建雄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聘任杨斯皓先生为副总裁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未发现杨斯皓先生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副总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副总裁的条件。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斯皓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焱 周含军 曹亦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