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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新橙北斗智
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橙北斗”)于近日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北斗产业园区创新发展专项行动项目资金申请报
告的批复》(川发改高技〔2018〕265 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
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北斗产业园区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复函》(发改办高技
〔2018〕472 号),原则同意就新橙北斗的《基于真三维的北斗互联网综合应用智慧
云平台项目》以现金形式向其补助资金人民币 2,500 万元。该项目期限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尚未实际收到。
    该项政府补助系与新橙北斗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
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新橙北斗将上述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新橙北斗在收到上述政府补
助后,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计入递延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新橙北斗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使用政府
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新橙
北斗将对上述政府补助的实际收到部分及时计入递延收益,具体结转至损益,新橙
北斗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要求确定。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暂未收到,收到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会根据有关要
求披露上述政府补助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
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橙北斗尚未实际收到《基于真三维的北斗互联网综合应
用智慧云平台项目》补助资金,公司将在新橙北斗实际收到款项时及时披露项目情
况。
       四、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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