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3)。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
二、进展情况
因上述情形起诉公司的民事案件共计 84 例,合计诉请金额为 1,740.36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粤民终 128、129、130、759
号共 4 例案件终审判决,判令公司合计赔偿 29.39 万元,合计承担诉讼费用 0.61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的终审判决合计判令公司赔偿 1,696.46 万元,
合计承担诉讼费用 27.97 万元。上述 84 例案件已全部审理结束。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7 日